江苏仁医基金会第四届理事、监事会成员
理事长:陈明龙
监事长:蒲皆秀
副理事长:陈 曦、张颂杰、周烨,孔志
秘书长:王雪梅
理事:陈明龙、陈 曦、张颂杰、周 烨、孔 志、王雪梅、吴延虎、邹建刚、程文俊、杜丽娜、李传刚、曹加刚、陈业霞
监事:蒲皆秀 陈 浪 张希宁
江苏仁医基金会办事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根据江苏仁医基金会的工作性质和主要工作任务,基金会设立2个部门:秘书处(办公室)、财务处。
一、秘书处(办公室)职责
1、承办举行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的具体工作和理事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基金会理事、监事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协调,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等工作,并监督实施;
2、负责起草基金会综合性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务信息和综合性工作报告等工作,协助基金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3、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撰写基金会公益项目计划书,提交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讨论确定;承担募集基金会项目资金工作。
4、负责基金会的文、电、印章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基金会理事会、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承办与民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厅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基金会年度工作检查等相关工作。
6、责基金会有关媒体宣传报道、重大事项等信息的收集归档。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建立宣传、联络信息通道并组织实施;
7、负责基金会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基金会财务处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
1、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财会政策,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基金会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围绕基金会战略发展目标和规划,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为决策提供有效信息,保证全年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3、负责组织、开展财务收支状况等经济运行分析,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财务工作中的问题,为基金会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4、接受上级部门、外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搞好配合和协调工作,并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方面工作,当好基金会领导参谋和助手。
(二)会计人员
1、负责会计核算工作。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科学、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上报,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医院财务状况和成本运行情况,如实反映基金会经营水平。
4、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形成良好的工作沟通。负责税务证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变更、年检工作;负责接待会计事务所、上级主管部门、税务所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5、完成和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三)出纳人员
1、根据项目指标审核各项收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现象或有超支项目等及时汇报,以便控制和纠正。
2、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签,对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负责。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新支票购买后及时登记入簿;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登记和注销支票,写清签发日期、用途和金额。
4、妥善保管空白收据和支票、各银行开户信息资料;严禁公款私借或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5、负责对票据的回收、清理、销毁等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有一定保存期限的票据存根妥善置放,到期票根及档案及时按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6、完成基金会财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